神州商橋知識產權規則
歡迎您使用神州商橋網站(簡稱“神州商橋”;網址:www.e-bridge.com.cn)!
關於知識產權相關事宜特作出如下聲明及指引。
聲明
神州商橋、e-bridge及其他關於神州商橋的圖形、圖片、圖表、聲音、創意、LOGO和服務名稱、標識、域名等屬於本網站所有,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保護,該等商標、專有名稱、標識等不能以任何曲解或詆毀神州商橋的形式使用,也不能在任何不屬於神州商橋的商品或服務上使用。未經神州商橋的書面授權,您不得擅自在神州商橋的產品或服務上使用前述商標、專有名稱、標識等。
您作為神州商橋用戶應為您通過本網站實施的行為獨自承擔法律責任,不得利用本網站服務從事侵犯他人姓名權、肖像權、商標權、著作權、專利權以及實施對您競爭對手的不正當競爭的行為,包括但不限於:
(一)侵犯姓名權、肖像權行為:
1.未經權利人許可,通過神州商橋以復制、傳播、展覽等方式使用其姓名或肖像的;
2.未經權利人許可,擅自製作他人肖像並通過神州商橋進行複制、傳播及展覽的;
3.惡意的以侮辱、醜化、玷污、毀損等方式,利用神州商橋侵害他人的肖像或破壞他人肖像完整性的;
4.其他侵犯他人姓名權、肖像權的行為。
(二)商標侵權行為:
1.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相同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可能造成商品混淆的;
2.銷售侵犯註冊商標權的商品的;
3.偽造、擅自製造與他人註冊商標標識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製造與他人註冊商標標識相同或者近似的標識的;
4.未經商標註冊人同意,更換其註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
5.在相同或者類似商品上,將與他人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標誌作為商品名稱或者商品裝潢使用,誤導公眾的;
6.故意為侵犯他人商標權行為提供倉儲、運輸、郵寄、隱匿、加工、生產工具、生產技術或者經營場地等便利條件的;
7.將與他人註冊商標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為企業的字號在相同或者類似的商品上使用,或者以其他方式為突出您的標識使用,容易使相關公眾產生誤認的;
8.複製、摹仿、翻譯他人註冊的馳名商標或其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者不相類似的商品上作為商標使用,誤導公眾,致使該馳名商標註冊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損害的;
9.將與他人註冊商標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註冊為域名,並且通過該域名進行相關商品宣傳或者商品交易的電子商務,容易使相關公眾產生誤認的;
10.其他給他人的註冊商標專用權造成損害的行為。
(三)著作權侵權行為:
1.未經著作權人許可,通過神州商橋發表、使用其作品的;
2.未經合作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創作的作品當作您單獨創作的作品通過神州商橋發表的;
3.沒有參加創作,為謀取個人名利,在通過神州商橋發表的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4.歪曲、篡改通過神州商橋發表的他人作品的;
5.剽竊他人作品的,包括剽竊神州商橋網站設計(含網頁正文、圖片、聲音、視頻輸出片段及音像廣播節目);
6.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展覽、攝製電影和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在神州商橋上使用其作品,或者以改編、翻譯、註釋等方式在神州商橋上使用其作品的;
7.未經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故意避開或者破壞權利人為其作品採取的保護著作權或者其他與著作權有關權利的技術措施的;
8.其他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權益的行為。
(四)專利侵權行為:
1.未經專利權人許可,以生產經營為目的,通過神州商橋製造、使用、銷售、許諾銷售、進口發明、實用新型專利產品或利用專利方法獲得的專利產品,以及製造、銷售、許諾銷售、進口外觀設計專利產品;
2.通過神州商橋進行以非專利產品冒充專利產品、以非專利方法冒充專利方法的;
3.其他侵犯專利權的行為。
(五)不正當競爭行為:
1.假冒他人註冊商標的;
2.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或者使用與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稱、包裝、裝潢,造成您的商品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購買者誤認為是該知名商品的;
3.擅自使用他人的企業名稱或者姓名,引人誤認為是他人的商品的;
4.在商品上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誌、名優標誌等質量標誌,偽造產地,對商品質量作引人誤解的虛假表示的;
5.利用廣告或者其他方法,對其通過神州商橋銷售的商品的質量、製作成分、性能、用途、生產者、有效期限、產地等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的;
6.以排擠競爭對手為目的,以低於成本的價格通過神州商橋銷售商品的;
7.通過神州商橋銷售違背購買者的意願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條件的;
8.通過神州商橋捏造、散佈虛偽事實,損害競爭對手的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的;
9.在通過神州商橋招投標時,投標者串通投標,抬高標價或者壓低標價的,或者投標者和招標者相互勾結,以排擠競爭對手的;
10.通過神州商橋從事下列有獎銷售行為的,包括:
(1)採用謊稱有獎或者故意讓內定人員中獎的欺騙方式進行有獎銷售;
(2)利用有獎銷售的手段推銷質次價高的商品;
(3)抽獎式的有獎銷售,最高獎的金額超過五千元;
11.其他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條的行為。
(六)侵犯商業秘密行為:
1.以盜竊、利誘、脅迫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權利人商業秘密的;
2.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以前項手段獲取的權利人商業秘密的;
3.違反約定或者違反權利人有關保守商業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業秘密的;
4.明知或者應知前款所列違法行為,獲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業秘密的;
5.其他侵犯商業秘密的行為。
投訴規則指引
神州商橋系提供從雲到端的產品、解決方案、增值服務、信息發布、商機接洽等服務的第三方平台。您作為賣方時可通過神州商橋發布產品及服務等相關信息,您作為買方時可根據自身需求通過神州商橋獲取該等相關信息後與賣方進行線上貿易。
為保護您作為權利人的合法權利,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神州商橋將通過以下途徑保護神州商橋網站中展示的、搜索及鏈接服務中被存儲的、被搜索的或者被鏈接的產品或作品的商標權、著作權、專利權、商業秘密所有者等權利人。
“權利人”是指產品或作品的商標權人、著作權人、專利權人、商業秘密所有者或者經商標權人、著作權人、專利權人、商業秘密所有者合法授權而享有產品或作品相關權利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一)通知程序
您認為神州商橋網站所展示的、搜索及鏈接服務中被存儲的、被搜索的或者被鏈接的產品或作品侵犯了其相關產品或作品的權利,可向神州商橋提交書面通知,要求神州商橋刪除該涉嫌侵權產品或作品,或者斷開該涉嫌侵權產品或作品的鏈接。通知需您親筆簽名,權利人為單位的,則需加蓋單位公章。
通知應當包含下列內容:
1.您的姓名(名稱)、聯繫方式、地址、營業執照(單位)、身份證(個人)、相關授權證明等證明權利人主體身份的材料;
2.要求刪除或者斷開鏈接的涉嫌侵權產品或作品的準確名稱和網絡地址;
3.認為相關產品或作品構成侵權的初步證明材料:
(1)您的權屬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於相關有權機構頒發的權利證書等能證明權利人擁有相關權利的有效權屬證明材料等;
(2)被投訴方的行為構成侵權的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於被投訴方的行為構成對您的權利造成侵犯的有效證明材料等。
您應保證通知書中的陳述和提供的相關材料皆是真實、有效和合法的,並保證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法律責任。
神州商橋收到您的通知後,將刪除涉嫌侵權的產品或作品或者斷開涉嫌侵權產品或作品的鏈接,並同時將通知書轉送涉嫌侵權產品或作品的提供者。
(二)反通知程序
您作為涉嫌侵權產品或作品提供者(反通知人)收到神州商橋轉送的通知書後,認為您提供的產品或作品並未侵犯他人權利的,可向神州商橋提交書面反通知,要求恢復被刪除的產品或作品或被斷開的產品或作品鏈接。反通知需您親筆簽名,反通知人為單位的,則需加蓋單位公章。
反通知應當包含下列內容:
1.您的姓名(名稱)、聯繫方式、地址、營業執照(單位)、身份證(個人)、相關授權證明等證明反通知人主體身份的材料;
2.要求恢復被刪除的產品或作品,或者被斷開鏈接的產品或作品的準確名稱和網絡地址;
3.認為不構成侵權的初步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於相關有權機構頒發的對產品或作品享有權利的權屬證明等能證明產品或作品提供者擁有相關權利的有效權屬證明材料。
您應保證反通知中的陳述和提供的相關材料皆是真實、有效和合法的,並保證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法律責任。
神州商橋收到您的反通知並審核通過後,將恢復被刪除的產品或作品或者被斷開的產品或作品鏈接,同時會將您的反通知及其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轉送權利人。神州商橋對恢復被刪除產品或作品,或者被斷開產品或作品鏈接的行為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權利人不得再通知神州商橋刪除該產品或作品,或者斷開該產品或作品的鏈接。
附則
(一)為了更好地履行知識產權保護責任,神州商橋將根據法律法規的調整、經營環境的變化等因素及時地修訂本規則並予以公示。修訂後的規則於公示公告中指定的日期起生效。您繼續使用神州商橋的服務,視為對該新修訂規則的認可和接受。
(二)若您的行為同時違反《神州商橋網站規則》或其他相關規定,神州商橋將同時依據其他相關規定對您另行處理。
(三)神州商橋將視侵權情節的嚴重程度來採取賬號限權、限制發貨、限製網站登錄、延長交易超時、限制發布商品、限制發布特定屬性商品、限製商品發布數量、全店或單個商品屏蔽、全店或單個商品搜索降權等賬戶強制處理措施。如您侵權情節特別嚴重,神州商橋保留直接關閉用戶賬號等處罰的權利。如經神州商橋排查認定,您作為賬戶實際控制人的其他賬戶存在嚴重侵權行為,神州商橋有權視情節的嚴重程度對該賬戶處以上述處罰。